安庆师范大学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
校政秘〔2019〕100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
你处《关于我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情况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经2019年第2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图书馆报废处置1996-2007年购置的129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707021.00元(主要品种为计算机、电子防盗系统、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同意外国语学院报废处置1985-2010年购置的834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647789.00元(主要品种为磁带复制机、阅卷机、语音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收录两用机、影碟机、投影器、微型电子计算机等设备);同意教师教育学院报废处置1985-2010年购置的742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190318.40元(主要品种为台式计算机、非编电脑、彩色电视机、声振测试器、实验台、档案柜、录像机、效果器、均衡器等设备);同意共青团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报废处置2004年购置的412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19720.00元(品种为主席条桌椅和软座椅);同意学生工作处报废处置2009年购置的5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37360.00元(品种为椅子1120把,吊扇1000顶,从学生公寓4、5、6号楼中拆除)。
二、请你处尽快以招标或拍卖等公开方式处置上述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同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请你处在处置完成后将处置结果按相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此复
安庆师范大学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1: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安庆师范大学处置部分固定资产 |
资产占有单位 |
安庆师范大学 |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
省教育厅 |
审批部门 |
安庆师范大学 |
批复文件 名称 |
安庆师范大学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 |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财〔2018〕12号) |
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教学科研设备 所在地:安庆市 账面原值:480.2208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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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2.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