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
校政秘〔2021〕124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
你处《关于我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情况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经2021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图书馆报废处置1990-2014年购置的3969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3789757.50元(主要品种为磁盘阵列、电源、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同意人文学院报废处置1984-2015年购置的313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61143.00元(主要品种为扩音器、文件柜、书架等设备);同意外国语学院报废处置1999-2013年购置的197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568550.00元(主要品种为磁带复制机、印刷一体机、录音机等设备);同意宣传部报废处置2000-2011年购置的64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39307.00元(主要品种为摄像机、照相机、电池等设备);同意人事处报废处置2003-2013年购置的23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3796.00元(主要品种为硬盘、五节柜、办公桌椅等设备);同意财务处报废处置2005-2014年购置的8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4510.00元(主要品种为扫描仪、五节柜等设备);同意工会报废处置2005年购置的1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55.00元(品种为光驱设备);同意纪委办公室报废处置2002-2007年购置的4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3380.00元(主要品种为数码相机、办公桌等设备);同意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废处置2005-2012年购置的8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4630.00元(主要品种为数码相机、办公桌等设备)。
二、请你处尽快以招标或拍卖等公开方式处置上述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同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请你处在处置完成后将处置结果按相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此复
安庆师范大学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安庆师范大学处置部分固定资产 |
资产占有单位 |
安庆师范大学 |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
省教育厅 |
审批部门 |
安庆师范大学 |
批复文件 名称 |
安庆师范大学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 |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财〔2018〕12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284号) |
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教学办公设备一批 所在地:安庆市 账面原值:468.5328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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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2.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