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拟公开出租房产租金底价评估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GYZCGLC2023-002
备案号:GKBX202300015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16日
采购日期:2022年3月2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南二环与宿松路交口绿地中心A座516
成交价格:5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就学校拟公开出租的经营性房产出租底价按照选取的参数、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为学校拟公开出租的经营性房产租金底价提供市场价值参考。评估完成后,向采购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 一式5份。
评估报告需胶装,并提供电子版。
评估活动应依法依规和行业规范进行,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服务商对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单位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人:张璐
联系方式:0556-5300599 ,18055654296
公告期限: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2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 国有资产管理处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行政楼南101室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106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