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要求
(1)总学分:各专业毕业总学分依据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等要求设臵,原则上不超过国家标准对应专业所规定的学分范围底限,工程教育认证专业不超过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规定的学分。国家标准无明确学分要求的专业,文科不超过 150 学分,理工科不超过 160 学分。来华留学生毕业总学分不超过 120 学分。除了完成相应的毕业学分,学生还应完成第二课堂五大模块的必修学时。第一课堂学分与第二课堂学时一并纳入学生毕业审核。
(2)选修课学分:选修课应修学分总和原则上不少于总学分的 25%,不高于 30%,需满足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的除外。
(3)实践学分(学时):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文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总学时)的 15%,理工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总学时)的 25%,若专业认证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须符合认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