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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22年度安徽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23-10-12     浏览次数:    字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科协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群团、科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以及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开创了科协事业新局面,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全省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协干部职工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担当使命、攻坚克难,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挥科协之能、贡献科协之力、展现科协之智,省科协决定开展2018-2022年度安徽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省科协所属学会(含协会、研究会,下同),直属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市、县科协所属学会,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直属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园区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基层组织。


先进个人:全省各级科协组织专兼职干部、职工。


(二)评选名额


我校科协可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对象或先进个人候选人1个(名)。


二、评选条件


(一)安徽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推进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担当尽责,开拓创新,富有生机与活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较强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3.紧扣“四服务”职责,积极联系、服务、组织、宣传、发动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维护科技工作者权益,受到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信任和好评。


4.适应科协事业的发展变化,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能力、制度和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5.表彰对象为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近5年年度综合考核为较好(合格)及以上等次;表彰对象为学会的,近5年年检为合格等次。


6.近5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或受到上级党组织问责。


(二)安徽省科协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全省科协工作部署,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2.开拓创新。深入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科协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开创科协工作新局面建言献策,作出积极贡献。


3.服务有效。热爱科协工作,投身科协事业,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在科普安徽、科创安徽、科技工作者之家等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作风优良。具有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服从科协工作大局的敬业意识,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工作状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5.从事科协工作5年以上。是公职人员的,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近5年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设区的市科协负责本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其中先进集体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不超过5名。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负责直属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省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其中直属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先进集体不超过4个,先进个人不超过8名,省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先进个人不超过3名。省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负责省级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其中先进集体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先进个人不超过12名。


各设区的市科协,省科协组织人事部、科学技术创新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研究具体推荐办法,提出拟推荐对象,并排序,在市科协网站(省科协组织人事部、科学技术创新部推荐对象须在安徽公众科技网)上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将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省科协“十一大”筹备工作组织组。


(二)审核和评审。省科协“十一大”筹备工作组织组对各推荐单位上报的推荐情况、公示情况等进行审核。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形成评审情况报告。


(三)确定获评名单和省级公示。评审情况报告经省科协驻会负责人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扬名单,在安徽公众科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如遇推荐对象存在异议情况,由相关推荐单位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作出结论的,则取消该推荐对象评选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选标准,精心部署安排。各推荐单位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自上而下、逐级推荐、好中选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推荐、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面向基层一线,注重实干担当。推荐对象要向基层一线倾斜,尤其要向在条件艰苦的单位和个人倾斜。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作为推荐对象,县处级单位和干部要严格控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一般不从同一个单位产生。注重推荐在完成急难险重等重大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指导。严肃推荐评选纪律,加强全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及称号,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获评者如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撤销其所获荣誉。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2023年11月10日前,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省科协公文发布系统邮箱报送)报送省科协省科协“十一大”筹备工作组织组。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2018-2022年度安徽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2018-2022年度安徽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2)、《2018-2022年度安徽省科协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3)。


五、奖励办法


由省科协印发表扬通知,先进集体授予“2018-2022年度安徽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先进个人授予“2018-2022年度安徽省科协系统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


   六、相关要求




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通过61755130@qq.com邮箱报送科研处。


推荐材料包括《通知》中附件1,以及附件2或附件3,要求为word版。




联系人:李彦凯 5305870




科研处


2023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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