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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安庆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项目成交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23-12-11     浏览次数:    字号: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安庆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采购


项目编号:XSC2023-007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12-06


采购日期:2023-12-10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新锦成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成交金额:3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满足安庆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需求说明。


项目单位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处


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方式:0556-5300116


公告期限: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3日(3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龙山校区行政楼南111办公室。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106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学生处


2023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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