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我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等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水平。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77号)要求,我校全面梳理了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我校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条例》、《办法》、《清单》精神,积极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平台、加大公开审查力度,充分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快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步伐。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16—2017学年,学校紧密结合高等教育实际,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形成了一把手领导、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并印发了《安庆师范大学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安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安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相关事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照教育部《清单》精心组织,分派任务,要求各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做到反馈迅速、答复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有序,效果良好。
(二)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学校积极回应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关注的信息,及时发布、公开办学基本信息和招生考试、教育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信息,重点公开涉及招生、就业、招投标、采购、基建、财务、干部任免、职称评聘等学校重大事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对学校章程、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专项公开报道,把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推动学校工作的必经程序,通过工作会、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民主党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不同层面的意见和建议,使学校重大决策工作全程公开。
(三)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平台
学校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效结合,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形成了优势互补、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一方面,通过各种会议、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形式,及时公开信息。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重点加强校园网站、OA电子政务平台、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2016—2017学年,学校大力加强校园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优化升级改造。学校主页和二级网站采用站群技术全面改版,信息内容更加丰富。2017年5月,学校全面启用新型OA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了来文登记到批转承办,文件起草到审核签发的全流程电子化操作。用户范围至全体教职工,教职工可以通过该系统及时查阅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启用官方微博和微信,在微主页中设置掌上校园、校园资讯、指尖服务等栏目,及时推送学校最新动态、重要通知与公告等信息,及时回复办理师生诉求,并为师生提供考试、课表、图书、一卡通、校车、校历、讲座等多方面查询服务,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
(四)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2017年8月,根据上级保密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并印发了《安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对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明确要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更加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