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7年校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范围及限额
(一)专业建设类
1.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每学院限报1个。
(二)课程建设类
2.精品共享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1)精品开放课程
包括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每学院限报1门,学院自主选择申报课程类型。
(2)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每学院限报2门, 需先审核排序。
3.智慧课堂试点
每学院限报1门。
4.规划教材
新编教材、修订教材每学院分别限报1部。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5.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我校承办的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也按重大教改项目申报。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每学院限报2项,需先审核排序。相关单位全校总限报额为2项。
(2)重点和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类型分为理论研究型和课堂教学改革型两类,申报单位在汇总表备注栏要明确标注项目申报类型。
每学院限报6项,需先审核排序。相关单位全校总限报额为6项。
6.教学成果奖(含竞赛转评类)
(1)教学成果奖
每学院限报2项,需先审核排序。相关单位全校总限报额为2项。
(2)竞赛转评类教学成果奖
不设限额,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自主申报,需先审核排序。
申报教学成果奖不仅需填写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而且要提交相应的教学成果总结和支撑材料。竞赛转评类同时要提供相关竞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供审核。
7.教学团队
每学院限报1个。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8.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每学院和相关单位限报1个,自主选择申报项目类型。
9.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每学院限报1个。
(五)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每学院限报5项,需先审核排序。
二、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
1.今年校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行统一评审,在校级项目评审遴选基础上,将排序靠前的优秀项目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本次项目种类多,数量大,时间紧,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务必详细阅读申报指南(见附件2),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申报项目。
2.各学院和相关单位务必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有以下情形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
(1)同一项目多头申报的;
(2)申报的项目为已公布的教学或科研成果;
(3)主持人有同级同类项目未结项的;
(4)主持人有主持的项目验收未通过的;
(5)主持人有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行为的。
3.每个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含成果奖)。
4.为使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更加贴近教学实际,更能让学生受益,部分项目的推荐,不仅要审核申报材料,还将组织评审专家评价申报人(或团队)的现场教学水平。具体如下:
申报教研项目中的“课堂教学改革型项目”的,除提交申报材料外,申报人还须向专家现场展示一段教学活动(围绕所授课程的某一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充分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现教学目标。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
申报教学团队、精品开放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的,除提交申报材料外,项目主持人和1-2名骨干成员还须向专家现场展示一段教学活动(围绕所授课程的某一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充分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现教学目标。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
现场展示教学活动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申报人员做好准备。
5.本次申报采用无纸化申报方式,申报人可在12月22日后登录“安庆师范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72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报信息。所有项目应参照《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4)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6.学校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4:00。请各学院或相关单位于2018年1月2日前将从系统中导出的项目汇总表纸质版(需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北409)。
7.请各学院安排一名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系统管理员,并填写《安庆师范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系统学院管理员信息表》(附件5),将其纸质版(需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于12月2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408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省厅申报通知
附件2: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各类申报书
附件4: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附件5:安庆师范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系统学院管理员信息表
教务处
20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