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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23-01-16     浏览次数:    字号: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文件精神,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材料

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安排

1、2023年2月10日前:各学院统一报送全部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需完全一致)。

2、2023年2月14日前:校内遴选

如果校内申报数量超出我校可申报限额,科研处将于2月12日前完成校内遴选(教育厅给我校的申报限额为5项)。

3、2023年2月14日—2月27日:校内遴选结果公示

校内遴选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入围申报者根据教育部申报通知要求完善申报材料。

4、2023年2月28日前:学校统一报送教育厅遴选推荐

三、材料报送地址、联系人

纸质材料:《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汇总表》1份、申报成果1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请各学院统一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至科研处行政楼北206办公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yanchulxf@aqnu.edu.cn,邮件主题“XX学院+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

联系人:管婷婷,联系电话:0556-5303975。

四、注意事项

1、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2、各学院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

3、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表格及相关说明


科研处

2023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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