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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个人和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23-07-05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单位:

2022年以来,各单位根据省社科普及活动总体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推动《安徽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学习宣传,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科普及活动。为总结工作,推广经验,省社科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个人和社科普及优秀读物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社科普及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与名额:评选对象为参与2022年以来社科普及工作的人员。评选名额为40,我校先进个人申报限额2

2.评选条件:热爱社科普及工作;在社科普及活动中,积极主动,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做好社科普及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且经实践证明成效较好。

3.申报要求:各单位按照先进个人申报表的内容,认真填

写推荐理由和推荐意见,并附先进个人事迹(不超过1000字)及佐证材料。

(二)社科普及优秀读物

1.评选对象与名额:评选对象为20227月至20237月出版或发表(完成)的社科普及成果。评选名额30部(篇),我校申报限额2部(篇)。

2.评选条件:成果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能够启迪智慧。作品普及面广,可以有效激发读者学习社会科学的浓厚兴趣,受到社会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好评,读物发行量不少于 3000 册。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3.申报要求:1)著作类社科普及成果: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册);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套书(多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2)文章类社科普及成果: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科普成果,以及取得显著成效的社科普及论文、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需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

二、评选程序

先进个人评选由省社科联普教咨询(科研)处依据评选条件,参照各单位申报材料和日常工作实际,遴选产生建议名单;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组评审,推荐产生建议名单。建议名单报省社科联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三、有关事项

1.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两份;并连同《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申报社科普及优秀读物(著作类社科普及成果)须提供成果原件2部;申报社科普及优秀读物(文章类社科普及成果)须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个人和社科普及优秀读物评选工作由省社科联普教咨询(科研)处统一组织。请各单位于20237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发送《申报表》电子版至电子邮箱:61755130@qq.com

联系人:李彦凯 联系电话:5305870


附件:1.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全省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申报表



科研处

202375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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