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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安庆市防震减灾科普传播师的通知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23-07-18     浏览次数: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加强防震减灾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激发防震减灾科普工作活力,提升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拟征集组建安庆市防震减灾科普传播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震减灾科普传播师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具备相应业务水平,了解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动态,熟悉基本知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热爱防震减灾科普工作,致力于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培育减灾文化,在科普传播、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等方面具有一定经验和成绩;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够经常性开展科普活动和完成相关科学传播任务。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科普传播师推荐工作,切实通过组织推荐工作强化科普传播师队伍建设。防震减灾科普传播师推荐采用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充分依托现有的地震科普宣传队伍、科普示范基地讲解员、科普示范学校辅导员、示范社区科普员、热爱地震科普工作的志愿者,培养专兼结合的防震减灾科普传播师队伍,投身防震减灾科普社会实践,提升防震减灾科普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原则上各单位所属系统推荐人员不少于2人;各地推荐人数不少于10人。

(二)市地震局根据推荐情况研究确定防震减灾科普传播师人选,并适时组织开展科普传播师培训。各单位要为防震减灾科普传播师开展科学传播、科普培训工作提供平台和条件保障,充分调动科普传播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其积极开展科普宣传、科普作品创作,充分发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等作用,不断提升防震减灾科普服务水平,带动科普传播师队伍建设。

(三)市级防震减灾科普传播师聘期3年,聘期满后,经双方确认可续聘。传播师原则上每年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活动不少于1次,参加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

(四)请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将《安庆市防震减灾科普传播师推荐表》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彦凯,联系电话:15205561248

邮箱:61755130@qq.com


科研处

                     2023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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