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级研究生(含往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应于2023年8月30日-31日报到入学。依据《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18〕17号)第一条之规定,马程等11名研究生未在规定的期限到校报到。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查、研究生院复核,马程等11名研究生均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工作日内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联系电话:5303670特此公示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