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教财〔2019〕914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研究,并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2020级1班张叶同学获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3日-10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处、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556-5300030;0556-5300053。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