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安庆师范大学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暂行规定(校政字〔2016〕63号)》,现对我校“一种氮化碳改性的甲醇电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1项专利转让/许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转化信息
成果名称(专利号)及成果类型:
1. 一种氮化碳改性的甲醇电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ZL202110863663.6,发明专利
转化方式:转让
转化收入:60000元
到款时间:2023-11-28
二、现金奖励信息
技术团队现金奖励总额:48000元;
序号 | 人员姓名 | 职称职务 | 贡献情况 | 现金奖励分配方式 | 现金奖励金额 |
1 | 江彬彬 | 副教授 | 项目负责人 | 一次性 | 48000 |
三、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安庆市宜秀区科经局登记点
技术合同编号:2023340811000058
技术合同项目名称: 一种氮化碳改性的甲醇电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转让合同
公示期1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6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实名向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 管婷婷
联系电话:0556-5303975
电子邮箱:keyanc@aqnu.edu.cn
科研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