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
校政秘〔2019〕37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
你处《关于我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情况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经2019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化学化工学院报废处置1985-2010年购置的1473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865134.48元(主要品种为蒸发器、电热水浴锅、分析天平、调压变压器等几十种设备);同意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报废处置1985-2009年购置的537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099200.09元(主要品种为微型电子计算机、示波器、微机原理实验箱等几十种设备);同意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报废处置1985-2000年购置的70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519661.94元(主要品种为语音室、多媒体设备、录像放相设备、彩色电视机、收录两用机等几十种设备)。
二、请你处尽快以招标或拍卖等公开方式处置上述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同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请你处在处置完成后将处置结果按相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此复
安庆师范大学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