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1.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13-2014学年度,校园网主页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共1712条,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在本单位发布各类信息共计35000余条;学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408条,涵盖学校概况、招生考试、财务与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学科学位、国际合作与交流、校园安全等类别。
2.通过校报校刊等公开信息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校编辑刊发《安庆师院报》11期。办公室编印《安庆师院信息》45期,重点突出学校发展重大事件和新闻,定期分送省直有关单位和协作院校。
3.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1)接待咨询和网络问政处理情况
2013-2014学年度,校领导公开接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8次。通过安庆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答复处理问题21项。
(2)公开场所查阅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校档案馆接待师生员工及公共咨询260余人次,提供档案证明、档案复印件共400多件。红楼、敬敷书院校史馆等地接待参观200余人。
4.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学校利用电子政务、宣传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校广播台等多种渠道发布各类文件资料,进行信息公开。此外,学校还通过召开党代会、院长办公会、各类专题会议、座谈会等,以及各级党政群团组织公开重要信息和征求意见。在2014年3月召开的第五次党代会第三次年会暨第六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上,学校领导将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党代会、教代会提案工作、工会工作和其他专项工作向全体代表通报。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对全社会公开的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
(2)招生考试情况:本科生、成教生、研究生的招生政策、考试与录取规定,招生咨询、成绩查询等;
(3)财务、资产及收费情况: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等;
(4)人事师资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员招聘信息等;
(5)教学质量情况: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
(6)学生管理服务情况: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
(7)学风建设情况: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
(8)学位学科情况: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等;
(9)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
(10)校园安全情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1)其他需公开的有关事项。
2.对全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发展规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3)学校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学校经费年度预决算情况,公开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4)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廉政规定;
(5)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条件、程序、结果;
(6)教职工的聘任、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课题申报、奖惩、公派留学、住房分配等政策、条件、指标分配办法、数额、结果;
(7)党费、工会会费、团费收缴、使用情况;
(8)学生学籍管理、学位授予、学生转学、借读、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相关事项的规定、程序;
(9)学生党员发展、奖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毕业生选留、毕业生就业、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等政策、条件、程序、结果;
(10)基建工程、维修项目的实施方案、竣工验收结果;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计划、实施情况;
(11)代扣代缴的公积金、房租、税费等各种费用的政策、程序、标准;
(1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13)专项经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基建工程、维修项目等审计政策、依据、程序、结果;
(14)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1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校在信息公开网平台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专门制作了《安庆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本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自己所关心的学校信息,已通过电话、电邮、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了解,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均按照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或回复。
2.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执法执纪等有关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