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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9-10-31     浏览次数:    字号: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一是财务资产制度公开。强化财务资产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力度,规范财务运行体系,出台了《安庆师范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安庆师范大学预算编制实施细则(试行)》《安庆师范大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安庆师范大学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定。在学校财务处、国资处等网站设置专栏,主动公开学校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供师生员工查阅以及与其他高校进行交流。将学校财务部分文件及相关规定汇编成《内部控制管理规定》,方便教职工查阅使用。

二是财务信息公开。通过在学校网站设置专栏、电子政务平台发布、召开教代会等形式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务支出计划、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信息。每年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作财务预、决算专题报告,公布学校的经费来源、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产生的效益等,提交代表讨论、审议,保障教职工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三是开通财务信息综合查询服务。通过学校财务信息综合查询系统为师生员工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查询服务,将职工个人工资津贴、劳务收入及个税扣缴情况向职工本人公开;将院系及机关各部门的日常收支情况向单位领导公开;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向院系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公开。

四是“三公经费”预算和使用信息公开。学校“三公经费”预算按程序向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报告,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统计检查并向校领导及纪检部门报告,以小金库治理为契机,与纪检、审计部门配合,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

五是收费信息公开。学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网、财务服务大厅、各校区财务服务网点及学生收费现场主动公开收费政策依据、收费项目、标准、金额等有关信息。

六是招投标信息公开。学校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严格规范程序,组织好各类招标采购工作。

4.人事师资信息

一是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等信息公开。2019年12月,党委书记许继荣等6人将赴英国访问,学校通过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公开公示信息。

二是人事师资制度公开。通过学校电子政务平台和人事处等网站,主动公开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职称评审制度、劳资福利制度等文件。绩效工资方案等重要制度文件出台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告知全体教职员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是人员招聘信息公开。学校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公开招聘考核原则,对应聘者条件、考核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机制,不断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招聘信息制定过程中,由各单位上报用人计划申请,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在校园网、校外合作网站等多个平台及时发布招聘信息。人员招聘过程中,通过校园网及时发布招聘条件、招聘流程、考核办法等信息。应聘者须按照资格初审、学术考核、试讲答辩、院系教授委员会确认、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议、人事处复审、分管校领导确定、拟聘公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等程序进行多方面考核,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是干部管理制度公开。制定出台《安庆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安庆师范大学科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安庆师范大学党委常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暂行办法》《安庆师范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实施细则》等制度,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和组织部网站向师生员工主动公开。

五是干部选任流程公开。严格规范干部选任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做到一环节一方案,一上会一落实。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组织推荐、全面考察,充分酝酿、择优比选。强化任前审核措施,做到“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干部考察考试、任前公示、任免信息等及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向师生员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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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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