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459号)要求,在安庆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信息公开投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李锦斌书记来校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积极落实《清单》各项要求,不断完善公开事项,丰富公开方式,加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依法治校和办学水平,为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
围绕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的要求,着力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统筹,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校办公室、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等部门协同推进,校内单位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20年6月,学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学院、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推进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力度。
(二)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一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各二级单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布文件时,凡不涉及保密内容的,一律向全校教职工发送。定期督查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信息的情况予以及时处理。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行全校教职工一人一账号,教职工可随时通过校园网和手机登录电子政务平台查阅学校各类通知和文件,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二是加强信息宣传解读。通过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和调研走访等方式,加强对学校重要决策部署、重要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不断完善师生意见公开征求与回复机制,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网评员制度,挑选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网评员,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正面发声,对学校发布的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需广泛知晓的文件进行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积极释放“正能量”。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和数量
2019-2020学年,学校严格依据《安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公开目录和《清单》要求,及时公开各类办学信息,其中,以下列形式公开各类信息及数量分别为:
1.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校园网主页发布各类通知信息共2575条(其中师大要闻471条、校园传真1316条、学术动态165条,媒体师大173条,通知公告450条);学校各单位、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万余条;通过电子政务平台面向全校公开各类学校通知、工作部署、重要事项事项决定、重要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等文件、网络公告等2100余件;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发布信息1200余条,公开信息涵盖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科研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合作信息、其他信息等类别。
2.通过校报校刊等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编辑刊发《安庆师大报》共11期。办公室编印《安庆师大信息》共27期、《每周呈报》共25期,重点突出学校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和新闻,分送省市有关单位和兄弟院校。
3.通过信息公开咨询等渠道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领导通过校领导接待日、带班巡查校园等方式公开接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30余次。通过安庆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答复处理问题21项。通过书记、校长信箱答复处理问题 98项。学校档案馆接待师生员工及公共咨询450余人次,提供档案证明、档案复印件等3800余件。红楼、敬敷书院校史馆等地接待参观200余人次。图书馆、师生综合服务大厅、电子阅览室开辟专门区域作为信息查阅场所,配备查阅和打印、复印等设备,为公众查阅学校信息提供方便。
在日常工作中,学校注重利用电子政务、宣传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校广播台等多种渠道发布各类文件资料,进行信息公开。通过编发《学生手册》、《研究生手册》等资料手册向全校学生公开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此外,学校还通过党代会、教代会、离退休职工情况通报会、统战工作座谈会、学校年度工作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全校干部大会等各类会议,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向师生代表、离退休职工、民主党派人士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建议,多渠道、多层次拓展学校信息公开范围。
(二)贯彻落实《清单》情况
学校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贯彻落实教育部《清单》,积极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依照《清单》中10大类50条规定的内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发布及时,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1.基本信息
主动公开学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主动公开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及每周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学术委员会报告等。通过召开教代会、电子政务等形式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招生考试信息
我校全面深化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着力规范招生各环节流程,注重招生信息网建设,及时编发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章程、报考指南,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及招生专业简介,测试结果及录取结果公示,高考录取信息查询渠道,通知书寄发查询,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复试科目,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和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公示,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招生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及时解答考生及家长所关心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安徽省高考咨询平台、高招在线等网络渠道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和答疑工作。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一是财务资产制度公开。强化财务资产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力度,规范财务运行体系,出台《安庆师范大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庆师范大学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安庆师范大学门面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定。在学校财务处、国资处等网站设置专栏,主动公开学校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供师生员工查阅以及与其他高校进行交流。将学校财务部分文件及相关规定汇编成《内部控制管理规定》,方便教职工查阅使用。
二是财务信息公开。通过在学校网站设置专栏、电子政务平台发布、召开教代会等形式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务支出计划、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信息。每年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作财务预、决算专题报告,公布学校的经费来源、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产生的效益等,提交代表讨论、审议,保障教职工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三是开通财务信息综合查询服务。通过学校财务信息综合查询系统为师生员工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查询服务,将职工个人工资津贴、劳务收入及个税扣缴情况向职工本人公开;将院系及机关各部门的日常收支情况向单位领导公开;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向院系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公开。
四是“三公经费”预算和使用信息公开。学校“三公经费”预算按程序向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报告,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统计检查并向校领导及纪检部门报告,与纪检、审计部门配合,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
五是收费信息公开。学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网、财务服务大厅、各校区财务服务网点及学生收费现场主动公开收费政策依据、收费项目、标准、金额等有关信息。
六是招投标信息公开。学校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严格规范程序,组织好各类招标采购工作。
4.人事师资信息
一是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等信息公开。2020年初,党委书记许继荣率等代表团一行6人赴英国4所高校访问交流,学校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开公示信息。
二是人事师资制度公开。通过学校电子政务平台和人事处等网站,主动公开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职称评审制度、劳资福利制度等文件。重要制度文件出台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告知全体教职员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是人员招聘信息公开。学校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公开招聘考核原则,对应聘者条件、考核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机制,不断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招聘信息制定过程中,由各单位上报用人计划申请,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在校园网、校外合作网站等多个平台及时发布招聘信息。人员招聘过程中,通过校园网及时发布招聘条件、招聘流程、考核办法等信息。应聘者须按照资格初审、学术考核、试讲答辩、院系教授委员会确认、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议、人事处复审、分管校领导确定、拟聘公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等程序进行多方面考核,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是干部制度公开。制定出台《安庆师范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安庆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实施办法》等干部管理制度,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和组织部网站向师生员工主动公开。
五是干部选任流程公开。严格规范干部选任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做到一环节一方案,一上会一落实。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组织推荐、全面考察,充分酝酿、择优比选。强化任前审核措施,做到“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干部考察考试、任前公示、任免信息等及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向师生员工主动公开。
5.教学质量信息
通过党代会、教代会、学期工作会议、教学工作会议、校园网、电子政务平台等向教职员工主动公开学校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课程开设和建设情况(包含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教学计划,教师数量及结构等情况。
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题网站、信息公开网站、电子政务平台等主动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及专业评估情况、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及本科教学状况数据(包含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通过校园就业指导网站、电子政务平台等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等信息。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通过校园网、学生手册等方式主动公开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各类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通过QQ群、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使用更鲜活的形式帮助学生了解学校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7.学风建设信息
学校学生处通过电子政务向师生员工主动公开学风常态巡查结果等信息。校学术委员会具体负责维护校学术道德规范,积极承担学术规范教育、科研诚信宣传、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取证等工作。
8.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制定并主动公开授予硕士、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对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等信息作出详细规定。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公开。通过校园网公布公开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及时发布友好合作学校和合作办学项目信息。二是管理规定公开。主动公开《因公出国(境)访问及学术交流管理规定》《外籍专家和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等管理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三是学生出国(境)信息与外籍教师信息公开。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等主动公开教师、学生出国(境)程序及公告、信息,公开外籍教师相关信息。
10.其他方面
一是通过电子政务、学校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
二是及时通过校园网、电子政务平台公布新冠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在台风、地震、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时,提前通过校园网和电子政务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预警防范措施。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校在信息公开网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专门制作了《安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本学年度,共收到2份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申请公开招生录取信息、1份申请公开毕业生就业信息),均正式予以书面答复并以信函邮寄方式寄送给申请人。各单位受理部分信息公开当面口头咨询、招生部门受理大量电话招生咨询、财务部门受理大量招标采购信息咨询等,各类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学生招生就业、收费、管理、招标采购、教职工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和工资银行代发等内容,在学校受理的各类咨询和申请中,都给予明确回复。
(二)不予公开情况
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执法执纪等有关信息不予公开。
四、信息公开教职工评议情况
2019—2020学年度,教职工评议认为,我校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展,形式更加多样,机制更加健全,信息公开状况良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布了电话、邮件、信件等监督投诉渠道,2019—2020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受到举报、投诉,没有出现复议、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9-2020学年度,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学校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兄弟高校取得的成绩、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的诉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之处。
2020-2021学年度,我校将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完善培训、考评与督察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附件
《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