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和促进我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及《安庆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进行安庆师范大学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原则上在退休年龄前能任满一届;
(四)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候选人分配
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由各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
各学院原则上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担任学院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不超过1名。各学院同时可再推荐1名40岁以下正高职称人员候选人。
正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可以自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