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荐流程
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候选人名额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经本单位全体教师会议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学校自荐。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 5月 25日前 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后报送科研处。自荐人员 5月 27日前 向科研处提交自荐表。
纸质材料请统一交于科研处王惠老师,并同时通过电子政务报送电子版。联系人:詹文法、王惠,电话:5301868、5301808。
附件:1.安庆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2:安庆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
科研处
2016 年5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