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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4-10-16     浏览次数:    字号:    

 

第二章 奖励对象与范围

    第一条 奖励对象

1.我校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2.我校离退休人员。

第二条 奖励范围

1.优秀学术论文;

2.国内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3.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

4.知识产权;

5.市级以上政府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

6.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7.其他重要科研成果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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