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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党务公开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8-10-10     浏览次数:    字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构建民主、开放、规范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安徽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党务公开是指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章和相关文件,通过一定形式将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信息真实、及时地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第三条  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第四条  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三)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信息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四)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  学校党务公开遵循公正、公平、方便、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党务公开前,应按法律等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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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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