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安庆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科研机构的职能与工作目标
第一条 科研机构主要职能:承担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科技开发和特色研究等工作。
第二条 主要工作目标:推进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点建设,加强科技开发和特色研究,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覆盖校、省、国家三级的科研机构体系,创造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成果。